1.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的防治,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2.落实项目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应确保全厂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均得到有效处理。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和碱洗用水,碱洗废水经废碱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碱洗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电解工段产生的废气以及吸附解析废气经8级水洗+4级碱洗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精馏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电解液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吸附剂应进行毒性浸出鉴定试验,若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氟化钙渣外售龙氟化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严格落实地下水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装置区、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腐防渗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事故废水应可全部进入厂区已设置的1480m3事故应急池。完善相关应急设施、装备和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有毒有害特征因子的跟踪监测,确保环境安全。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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